是否可以辦理低保 |
咨詢時間:[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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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你好問一下 我今年24對98年的 父母離婚我有癲癇2018年剛得的病 母親是乳腺癌父親身體也不好工作不了家里基本上也就是靠我自己工作生活。父親有3畝2分地我什么都沒有就有一個45平的回遷樓。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辦理低保嗎? 癲癇控制的一般有時候還是有點小犯。 |
[回復:] 您好,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根據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條件認定。根據吉林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暫行)》規定: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只要擁有申請地戶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名下財產符合當地縣級以上政府規定條件,均可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請您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咨詢。 |
咨詢人:高** |
回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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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時間: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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